022 一个行为触犯两个以上条款,应当如何处分?
《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:“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条款的,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。” 这里的“两个以上条款”不仅限于分则中的条款,也包括总则中的条款。如果触犯两个以上条款,则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;如果触犯三个以上的条款,则依照其中处分最重的条款定性处理。如果触犯的数个条款处分相当,则应按照最能体现其行为本质的条款定性处理。